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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税警联合侦破特大虚开发票案涉案金额逾3.4亿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7-12-12 10:06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南方日报 字号:

20136月,佛山市禅城区地税局通过税、警联合办案方式,一举侦破以詹某为首的团伙特大虚开发票案件,涉案金额达3.4亿余元。

日常检查:发现异常线索

20135月,佛山市禅城区地税局在税务检查中发现辖区内几家企业开出发票存在申报异常。该局及时启动警税联合协作机制,通过联合执法办公室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调查。经警方侦查,发现佛山市惠港企业服务咨询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以虚假资料申领工商执照并办理税务登记,大肆虚开发票。

联合行动:捣毁发票窝点

20136275时许,在佛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统一指挥下,佛山市禅城区公安局经侦大队联合区地税局等相关部门先后出动执法人员70余名,兵分六路奔赴广州以及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区等地,对涉案嫌疑人进行抓捕,成功抓获詹某松、张某娟等17名嫌疑人,查扣涉案电脑20余台,各类发票、单据一大批。

真相大白:难逃法律制裁

经查,20125月至2013627日,詹某、邱某每人出资50%,委托佛山市某会计代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雷某、佛山市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业务员严某在佛山市禅城区分别注册了佛山市登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零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创鑫意广告有限公司、品展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18家空壳公司,专门为其他公司或单位虚开发票。短短一年时间,4人利用电脑、打印机、空白发票、企业印章等作案工具,在广州市天河区岑村长兴路某房屋及广州市白云区京溪街道办京溪村某酒店内,利用QQ等网络信息工具,在没有任何业务和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打印并兜售发票,向省内外几十家企业虚开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发票1200多份,涉案金额高达3.4亿余元,并按开票金额的1%获取非法利益340多万元。

201211月,雷某通过登录税控系统,发现詹某、邱某委托其登记注册的公司申领高额发票,但均未予报税。心存疑惑的雷某马上向詹某询问求证,在得知詹某等人成立公司专门用于虚开发票后,提出要收取空壳公司以后开票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提成。201211月至20136月,雷某继续接受詹某、邱某的委托,为其注册了7家空壳公司,先后收取詹某虚开发票的好处费2万多元、提成款约18万元,收取邱某虚开发票提成款约30万元。

其中,破零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等3家空壳公司由雷某转委托严某代办注册登记,雷某从中获取差额收费,严某则在明知詹某使用空壳公司虚开发票的情况下,以注册成立每家空壳公司收取5万元的标准,非法收取了15万元的代办报酬。

2014年经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人民法院判决,詹某等4人因注册空壳公司申领发票,在没有实际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3.4亿余元发票,从中获利340多万元,构成虚开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专家简介

袁森庚 国家税务总局干部学院教授,律师,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从事税务行政法教学和科研工作,出版专著三部,在《江苏社会科学》《税务研究》等中文核心期刊以及省级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

专家点评

本案中,詹某、邱某、雷某、严某无视国家法律,设立空壳公司虚开发票并从中牟利,虚开发票的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应以虚开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情节特别严重,其法定刑为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雷某、严某并未直接参与虚开发票的活动,但由于雷某、严某为詹某、邱某虚开发票注册成立空壳公司,为其犯罪活动提供了帮助,故以虚开发票罪的共犯论处。目前,我省各级公安部门与税务部门已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对制售假发票、虚开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严厉打击,有力地维护税法尊严,有关单位和个人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否则必然难逃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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